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王伟宁 记者 王文郁)记者近日获悉 ,坑2015年以来 ,消费辽宁省法院系统共审结各类“毒”食、遇辽假药犯罪案件813件。宁法目前,官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说法规定》 ,加大力度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坑安全”。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辽宁法官盘点曾经审判过的遇辽案件 ,通过以案说法的宁法形式向消费者传授依法维权。
销售假药
被告人高某在明知所售一种治骨痛的官案胶囊是假药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说法仍在其经营的坑商店内对外销售假药100余瓶。经辽宁省药品监督院检验,消费该胶囊不含所标明的遇辽人参 、血蝎、全蝎、白花蛇、曼陀螺、透骨草、土元等有效成份 。2019年9月,朝阳市建昌县法院认定被告人高某犯销售假药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法官说法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 、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
“变相”声明
2018年4月2日,王某某通过一家公司官网的网上商城参加“0元购”活动 ,支付了6897元购买商品,并于2018年6月15日收到所购商品。但活动方斐讯公司却以“兑换积分”等后续的“单方声明”将承诺的“返现”转变为只能在官方商城中购买商品 ,无法作为现金使用 。营口市西市区法院依法判斐讯公司返还原告王某某购物款6897元,同时支付20691元赔偿金 。
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 、用途 、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斐讯公司发布“0元购”模式后未能按照约定进行“返现”,构成欺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伪劣商品
2018年10月 ,孙某某花3000元从辽宁某合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合源公司)处购买一种固体饮品,该产品外包装上记载的生产商为“河南千某有限公司”